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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門確定9個聯合體進入智能網聯汽車准入和上路通行試點——

打造更多“智能車”

本報記者 廖睿靈
2024年06月12日07:34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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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浙江杭州余杭未來科技城,市民登車體驗自動駕駛接駁示范線。新華社記者 黃宗治攝

近日,在浙江杭州余杭未來科技城,市民登車體驗自動駕駛接駁示范線。新華社記者 黃宗治攝

城市中的智能網聯汽車將越來越多。

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等四部門首批確定9個聯合體開展智能網聯汽車准入和上路通行試點。車輛運行所在城市為重慶市、廣東省廣州市和深圳市、上海市、北京市、海南省儋州市、河南省鄭州市,產品類別包括乘用車、貨車、客車。

記者了解到,此次獲批試點的9個聯合體分別為重慶長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比亞迪汽車工業有限公司、廣汽乘用車有限公司、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北汽藍谷麥格納汽車有限公司、中國第一汽車集團有限公司、上汽紅岩汽車有限公司、宇通客車股份有限公司和蔚來汽車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這些聯合體是如何選出的?工業和信息化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聯合體由汽車生產企業和使用主體組成,參考《智能網聯汽車准入和上路通行試點實施指南(試行)》,制定申報方案,經車輛擬運行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向車輛擬運行城市所在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自願申報。報送至工信部后,工信部等四部門組織專家對申報方案進行初審和擇優評審,根據專家總體意見,並綜合考慮產品類別、車輛運行城市特點、申報的自動駕駛功能、企業測試示范基礎等情況,在履行相應程序后,確定首批進入試點的聯合體。

聯合體進入試點,是否意味著允許其具備自動駕駛功能的智能網聯汽車上路通行?

“當前只是完成試點申報階段的遴選,並不代表具有自動駕駛功能的智能網聯汽車取得准入許可或允許上路通行。”工信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試點的組織實施共分為五個階段,分別是試點申報、產品准入試點、上路通行試點、試點暫停與退出、評估調整。接下來,四部門將指導進入試點的聯合體開展試點實施工作。

產品准入試點包括產品准入測試與安全評估、產品准入許可。進入試點的汽車生產企業要細化完善產品准入測試與安全評估方案,經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確認后,開展產品准入產品測試與安全評估工作。“汽車生產企業通過產品准入測試與安全評估,且產品符合道路機動車輛產品強制性檢驗要求后,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交產品准入申請。工業和信息化部經受理、審查和公示后,作出是否准入的決定。決定准入的,設置准入有效期、實施區域等限制性措施。”工信部有關負責人說。

智能網聯汽車產品取得准入后,還要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辦理車輛登記,方可在限定區域內開展上路通行試點。從事運輸經營的,還應當具備相應業務類別的運營資質並滿足運營管理要求。

此前,部分企業已獲得L3測試牌照。按照中國實施的《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L3是有條件自動駕駛,駕駛員在緊急情況執行接管。此次開展試點,與部分車企所獲的L3測試牌照有何聯系?

“之前,依據《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管理規范(試行)》,企業取得相應測試牌照,主要應用於產品研發過程,通過開展實際道路測試,驗証產品在實際道路交通運行環境下的安全性。充分的產品研發測試驗証,是后續產品量產應用的重要基礎,也是此次試點的重要基礎。”工信部有關負責人說,根據相關政策要求,具備自動駕駛功能的智能網聯汽車產品,應符合模擬仿真、封閉場地、實際道路等測試驗証要求,其中,實際道路測試是產品自動駕駛系統安全測試驗証的重要支柱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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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慧博、孫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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