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包裝食品禁用“零添加”等用語
食品安全新國標亮相

今天,由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制定修訂的50項食品安全國家標准和9項標准修改單發布。新發布的國家標准將會帶來諸多改變,比如明確食品數字標簽的定義及應用要求、禁止預包裝食品使用“零添加”“不添加”等誤導性用語、將保質期調整為“保質期到期日”、食品中的致敏物質必須強制標示等。
“這些標准聚焦民生關切和產業發展需求,旨在進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維護公眾健康,促進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標准中心主任朱蕾解釋說。
禁止預包裝食品使用“零添加”“不添加”
“有些預包裝食品利用消費者追求‘天然’、不喜歡食品添加劑的心理,採用‘不添加’‘零添加’等聲稱,吸引消費者購買。”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標准一室副主任於航宇說,“不添加”只是對於生產過程的描述,與食品終產品(經過生產或加工過程后,脫離生產線並准備進入市場銷售或消費的食品——記者注)中配料或成分的含量並不完全等同。
於航宇以某款“果汁飲料”舉例:飲料的標簽上寫了“不添加蔗糖”,但其實蔗糖只是“糖”的一種,果汁中本身含有大量糖分,因此這類產品聲稱的“不添加蔗糖”絕不等於產品中不含有糖,容易對消費者造成誤導。
於航宇進一步解釋道,禁止預包裝食品使用“不添加”“零添加”,是為了使消費者正確了解食品標簽信息,更科學、更自主地選擇食品,避免消費者盲目關注宣傳用語,忽略了產品真實屬性。
據了解,為確保在食品行業內順利實施,新發布的兩項食品標簽國家標准均設置了兩年過渡期。
營養標簽中增加糖和飽和脂肪(酸)
新發布的50項食品安全國家標准中,其中一項是《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這項標准修訂后最顯著的變化是,營養成分表中強制性標示內容,從原有的“1+4”增加為“1+6”,也就是在原來的能量、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鈉的基礎上,增加了飽和脂肪(酸)和糖兩項內容。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研究員方海琴表示,當前我國人群面臨的營養和健康問題,主要聚焦在肥胖等慢性病的高發以及由慢性病導致的死亡率的升高,這也是公共衛生防控工作的重點與難點。而高鹽、高糖、高脂,包括高飽和脂肪等食物的較多攝入是引起肥胖、心腦血管疾病、糖尿病及其他代謝性疾病等慢病的危險因素。
世界衛生組織建議飽和脂肪(酸)攝入量應低於膳食總能量的10%。《中國居民膳食指南》建議公眾控制添加糖的攝入量,每天不超過50克,最好控制在25克以下。
方海琴說,過量攝入影響消費者健康的主要是單糖或雙糖等添加糖。這些糖攝入過量可導致齲齒、高血糖、糖尿病等代謝性疾病和心血管疾病的發生。此次標准修訂要求強制標識的糖正是這些單糖和雙糖。
大三學生郭瑞菁說:“我購物的時候就會關注配料表標注的含糖情況,標明糖分更方便我選擇”。
越來越多老百姓正在追求健康的生活方式。52歲的盧查元表示,“隨著年齡增長,買東西時我會盡量少買容易造成肥胖的食品,食品包裝上標示脂肪和糖含量有利於我選購健康食品。”
增加“消費保存期”推薦性條款
值得注意的是,新發布的國家標准增加了“消費保存期”推薦性條款,旨在減少食物浪費。於航宇解釋說,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關於“制定和修改有關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和地方標准,應當將防止食品浪費作為重要考慮因素,在保証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最大程度防止浪費”的要求,新標准與國際接軌,規定了食品生產者可根據食品屬性、食用特征等自願標示預包裝食品的“消費保存期”,作為食品的最后食用日期,供消費者參考。
食品保質期由食品生產企業根據產品生產工藝、配料使用情況、貯存條件等因素,經過穩定性試驗等步驟確定。於航宇表示,食品標簽上標示的保質期,更像是一種對消費者的承諾,保証食品在保質期內擁有較好的品質和食用安全性。特別是部分食品受加工工藝、包裝方式、成分特點、貯存條件等因素影響,影響食品質量和安全的微生物生長和氧化反應等活動受到抑制,從而擁有了較長的保質期限,如罐頭食品、冷凍食品、脫水食品、高糖高鹽食品、真空包裝食品等。
於航宇強調,一定要按照標簽標示的貯存條件存放食品,不恰當的貯存會縮短食品保質期,影響食品安全和質量。
記者從國家衛生健康委獲悉,截至目前,我國已累計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准1660項,包含2萬多項指標,涵蓋340余種食品類別,標准體系中通用標准、產品標准、生產經營過程規范、檢驗方法四大類標准相互銜接,協同管控食品安全風險,覆蓋從農田到餐桌全鏈條,規范從過程到產品各環節,保護從一般到特殊全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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