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決戰之年。廣東省對中央賦予的司法改革試點任務高度重視,廣東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把司法改革納入全省改革大盤子,加強指導和謀劃部署,為司法改革順利推進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撐。
廣東省委政法委發揮牽頭作用,先后組織召開33次司法改革專題協調會、19次專項小組會議,審議通過41份司法改革文件,有力推進了各項任務落地實施。改革啟動以來,省委政法委突出“四個結合”統籌推進各項改革試點,改革工作持續走在全國前列,並取得顯著成效。
廣東審判和檢察機關在全面推進司改過程中,為提升群眾司法獲得感方面作了哪些努力?近日,記者隨同廣東省委政法委先后走訪了廣州、佛山、深圳等地法院和檢察院,探訪當地的司改亮點。
廣州中院
智慧法院應對“案多人少”
近年來,為破解“案多人少”等制約法院科學發展難題,依托廣州法院雲計算平台,開發啟用智慧庭審系統、智審裁判系統、“三通一平”訴訟服務體系、司法大數據可視化分析平台,初步建成以法官需求、群眾需求、決策需求為導向的具有廣州特色的智慧法院。
廣州中院副院長張春和說,圍繞執法辦案第一要務,廣州中院建成業務網上辦理、流程全面覆蓋、數據互通共享、系統輔助裁判的智能辦案體系,如“法官通”APP實現移動辦案辦公,法官可遠程管理案件、在線合議、語音撰寫文書、視音頻執法取証、閱辦公文、安排工作日程。
此外,成立類案識別重大項目攻關小組,以醉酒駕駛、勞動爭議等法律關系相對簡單、裁量尺度相對固定、規模效應明顯的案件為突破口,探索基於司法人工智能的計算機輔助裁判技術,實現類案識別與推送。建立廣州法院“律例注疏”法律知識庫,設置爭議焦點索引,法官審理案件、撰寫裁判文書時,系統自動向法官推送相關法律法規、同類案件和說理段落。
同時,積極回應新形勢下群眾訴訟服務新需求,建成以實體訴訟服務中心為基礎,以12368訴訟信息綜合處理樞紐為核心,以手機APP、門戶網站等為載體的立體化智能訴訟服務平台,讓群眾共享智慧法院建設成果。
如通過對12368電話呼叫中心、門戶網站、“兩微一端”提起的各類訴訟服務請求進行全數字化集中管理,實現分類處理、即時轉辦、節點監控、超期督辦。張春和說,去年該院處理各類事項161630條,其中“首接即辦結”107038條,向法官轉辦率僅33.78%,大幅減少法官處理訴訟事務壓力。
佛山中院
院庭領導監管納入績效
佛山中院是全國最早探索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的法院,早在2012年底,該院就推行審判長負責制,還權於合議庭和法官。在放權與監督的關系上,該院也進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並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一方面是明晰職責,落實司法責任。佛山中院院長趙菊花介紹,如在充分放權方面,佛山中院出台了《完善司法責任制改革試點具體實施方案》等規定,落實法官辦案主體責任,院庭領導對其未直接參加審理案件的裁判文書不再審核簽發,實現“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同時,規定院庭領導履行監管職責的情況,納入個人績效考核並佔40%的權重,怠於履職或不當履職造成嚴重后果的承擔相應責任。
而在加強聯動,形成監督合力方面,廣州中院出台了《關於建立監察室與審判管理辦公室聯動監督工作機制的意見》,凝聚內部監督合力,防止審判監督與紀律監督兩條線、兩張皮。如,建立案件異常情況互通,對3次以上扣除審限、不符合案件報結條件、弄虛作假報結等異常審判流程情況,以及案件評查認定的瑕疵案件和問題案件等特殊案件,審管辦及時通報監察室,監察室視情況進行核查等。
“同時,我們還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要做到全程留痕,確保監管有序。”趙菊花說,這主要是事前、事中、事后留痕實現,如在事前留痕方面,規定院庭領導行使案中監督權,應在事前填寫《審判管理監督流程登記表》,明確監督依據及監督要求,並將登記表及相關案件材料轉交審管辦或部門內勤登記備案。院長行使案中監督權,由審管辦將登記表報送相關案件的分管院領導、庭長,由其出具書面意見。
深圳中院
“鷹眼查控網”查人找物
法院的生效判決無法執行,被群眾稱為蓋有官印的“白條”,影響群眾對公平正義的滿意度。深圳中院副院長黃志堅說,“鷹眼查控網”是深圳法院首創的對被執行人及其相關人員的財產和人身進行查詢和控制的網絡工作平台,隨著聯動協助單位的拓展,功能范圍也不斷增強,成為深圳法院執行辦案中查人找物的一款“神器”。
如在財產查詢方面,“鷹眼查控網”至今已與44家協助、聯動單位實現聯網,既包括公安、工商、地稅、海關等國家機關,也包括多家商業銀行、証券登記結算公司、聯合產權交易所等公司類協助執行主體,還在全國率先將外資銀行納入查控體系。
與此同時,通過“鷹眼查控網”,深圳中院對被執行人財產查控種類由過去的4項擴展到28項,涵蓋了銀行存款、工商登記、車輛、房產、股票、理財產品等多種財產形式,即將上線公積金查詢凍結、燃氣開戶信息查詢等業務功能等。
此外,對於被執行人在商業銀行的存款余額,“鷹眼查控網”還實現了由查到控的一體化辦理,是全國法院唯一實現對銀行賬戶存款余額進行扣劃的網絡查控平台。對查封的車輛,也實現了實物查扣與檔案查封的一體化。
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6月30日,“鷹眼查控網”累計查詢財產近971萬項,實際控制財產48.35萬項,僅銀行存款即已凍結金額98.93億元,實際扣劃金額50.35億元,累計人員查詢29473人次,人員控制3542人次。
“目前我院正在組織研發功能更為強大的執行事務平台,該平台一旦研發成功,執行案件流程將實現全程自動化,辦案系統不再是一個收集和存儲信息的工具,而是成為智能輔助執行法官辦案,自動辦理原來需要人工辦理的大量執行流程中的事務的樞紐。”黃志堅說。
下一步,該平台將聯合“鷹眼查控網”,根據查控網反饋的財產信息,實現一鍵點擊便可查控被執行人的財產、再根據查控反饋的信息自動匯總生成查封結果通知書以及查控執行日志,自動通過手機短信送達申請執行人。
深圳檢察院
34項職權下放給檢察官
本輪司法改革有四大任務,即四項制度的建立與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司法責任制、司法人員職業保障、人財物統一管理。這四大任務中,員額制改革是塊難啃的硬骨頭。
深圳作為先行試點地區,2014年即著眼於公正高效辦理案件的客觀現實需要,在全國率先完成入額工作。中央的員額比例要求下達后,深圳克服調整陣痛,於2016年完成首批中央員額入額工作。
對入額人員,深圳設置了嚴格准入、有序緩入、堅決禁入“三道門檻”。在員額使用上,深圳堅持“三個導向”:入額法官檢察官必須在一線辦案﹔員額統籌上向基層傾斜﹔入額的院庭長帶頭辦案。
而根據檢察權的不同屬性,深圳市檢察院對改革初期的主任檢察官辦案組織進行調整完善,在司法屬性較強的公訴、偵查監督部門實行檢察官獨任制,在行政屬性較強的職務犯罪偵查部門實行行政審批制,在監督屬性較強的民事行政檢察、刑事申訴檢察等部門實行集體決定制。
深圳檢察院副檢察長林雄透露,全市檢察機關先后兩輪修改檢察官權力清單,形成了2.7萬余字的《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職權劃分暫行規定(試行)》,梳理了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長(含副檢察長)、檢察官的1003項具體權力,其中授予檢察官的職權佔權力清單的53%,將原屬於檢察委員會、檢察長行使的34項職權下放給檢察官,檢察委員會審議案件數量下降22.9%﹔檢察長、副檢察長審批案件下降40%以上。
■現場
廣東法院邀請人大代表實地感受司法惠民
沒想到法庭信息化
水平也這麼高
6日-7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邀請20名全國和省人大代表來到?民之州——廣東省惠州市,親身體驗司法如何惠及民生。
人大代表一行先后視察了惠州中院立案信訪窗口、訴訟服務中心、勞動爭議案件調解室以及博羅法院園洲法庭等,聽取廣東高院副院長陳超介紹了全省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以及開展訴訟服務改革、立案登記制改革、人民法庭改革等情況。
筆者現場看到,廣東司法惠民的舉措還真不少:惠州中院與市總工會聯合在訴訟服務大廳創設勞動爭議案件調解和法律援助工作站、二維碼查詢案件進度、景區設置巡回法庭,廣州等地的“審務通”“律師通”手機APP,遠在海島的偏遠法庭都有了數字法庭。
廣東省人大代表王月梅告訴筆者,“法院工作注重司法惠民,不斷創新便民方式,讓群眾真正享受到了陽光般的溫暖。”“近年來,基層法庭的硬件設施改善很大,沒想到法庭的信息化水平也這麼高。”全國人大代表曾香桂表示。(記者 祁雷 通訊員 潘玲娜 黃玉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