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實施九年,效果不理想——

購物需環保 “白色污染”緣何仍侵蝕綠色生活方式

2017年06月14日09:43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白色污染”緣何仍侵蝕綠色生活方式

  趙天奇繪/光明圖片

  去菜場買菜或超市購物時,你是願意使用免費提供的超薄塑料袋,還是花錢購買商家提供的塑料袋,或者自帶環保購物袋呢?看似簡單的一道選擇題,在“限塑令”實施9年而效果卻並不理想的當下提出,就顯得不那麼輕鬆了。

  2007年12月31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下發。這份被群眾稱為“限塑令”的通知明確規定:從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在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

  “限塑令”實施初期,商場、超市、菜市場一度出現無免費塑料購物袋的局面,人們購物也開始使用其他材料的購物袋。當時的調查顯示:全國3萬多家塑料袋生產企業中,有一半左右停產或轉產。可以說,效果相當顯著。然而令人遺憾的是,這種局面並未持續太久——隨著時間的推移,免費塑料購物袋開始悄然回歸,不僅“限塑令”剛出台時的明顯效果不復存在,人們甚至感覺塑料袋的用量比以前更大了。

  監管不力“白色污染”卷土重來

  小商鋪重新提供免費塑料袋,大商店繼續售賣數量可觀的塑料袋……9年過去了,政府頒布的“限塑令”最終未能有效控制“白色污染”,原因何在?

  監管不力被認為是“限塑令”被“架空”的直接原因。想當初,超市、菜市場總是有人檢查“限塑令”的執行效果,商家自然不敢放肆。但塑料袋的生產企業眾多,銷售渠道和使用場所更是五花八門,在曠日持久的“貓捉老鼠”游戲中,監管部門鞭長莫及,檢查力度和頻次跟不上,導致一些商家又肆無忌憚地提供、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塑料袋。

  在工程塑料國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季君暉看來,通過價格杠杆推行“限塑令”,效果當然有,卻相當尷尬。“一方面,有償使用塑料袋背后的價格彈性不足以讓人望而卻步。幾毛錢的價格對一些精打細算的老年人或許還有一定影響,但對於多數人尤其是年輕人來說,要單純從經濟上考慮,恐怕效果微乎其微。另一方面,消費者付費以后,會產生代償心理,使用起塑料袋來反而會更理直氣壯。”

  多數消費者不在意塑料袋的成本,商家就有了提供的動力。

  在浙江省杭州市屏風街農貿市場,記者發現每個攤位上都綁著一疊白色塑料袋。每稱好一把青菜,攤販就熟練地扯下一個袋子把青菜裝進去。“袋子是免費的,大部分人需要我們提供袋子。”一位攤販坦言。

  小攤位隨便給,大超市則從塑料袋的有償使用中獲利頗豐——手拎袋一律收費,連卷袋則以強制消費的方式轉嫁到商品價格中。

  此外,“限塑令”還面臨隨“互聯網+”興起的快遞業和外賣業的新挑戰,這恰恰是“限塑令”實施和監管的“灰色空間”。有數據顯示,我國快遞行業一年需要120億個塑料袋、247億米的封箱膠帶﹔如果按照每個訂單使用兩個餐盒估算,目前國內互聯網訂餐平台一天使用的塑料餐盒數量約達4000萬個。

  看來,在互聯網經濟高歌猛進之時,小小塑料袋帶來的影響遠非當初“限塑令”設想的那麼簡單。

  使用成本低“限塑令”收效甚微

  “限塑令”旨在提高塑料袋獲取的成本,讓用戶為使用塑料袋支付一定的費用,以減少塑料袋的使用。

  家住山西省太原市並州路的李女士說:“隨身攜帶購物袋不方便,也記不住,我隻要去超市購物都會購買幾個塑料袋,幾毛錢就能解決的事,不必那麼麻煩。”擁有李女士這樣想法的消費者其實不在少數。顯然,用低微的經濟杠杆來控制購買、使用塑料袋,已被証明收效甚微,需要另想他法。

  有專家建議,“限塑令”應該延長監管鏈條,不僅要限用,還要限售、限產,在需求側和供給側兩端同時發力。“不妨參考環保行業‘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將‘限塑令’的執行重點放在供給側。可對生產廠家和銷售商征收環保稅,將環保成本轉嫁給供給側,並通過給予塑料袋回收商家補貼,從而控制供給並做到回收利用環節的環保化處理。”

  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市作家協會副主席冉冉在調研中發現,“限塑令”實施以來,塑料袋使用量僅減掉一成。“限塑的成本太低,消費者一般不會考慮幾毛錢的塑料袋成本,導致不少大型超市每年僅出售塑料袋竟能賺上千萬元,‘限塑令’實際成了‘賣塑令’。”為此,他建議改“限塑令”為“禁塑令”,各省市可根據情況給出“禁塑”時間表及具體實施細則。“此外,還應在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不可降解的聚乙烯和聚氯乙烯塑料袋,改為可完全降解的聚乳酸等食品袋,並盡量減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

  “白色便利”不是綠色生活,傷害環境沒有贏家

  “記得‘限塑令’剛出來時,大家的積極性特別高,也很重視。我用不穿的舊衣物做了好多購物袋,還送給鄰居和同事,既方便、實用又環保。”家住北京市馬家堡東路陽光花園小區的張女士回憶道。

  不過據張女士觀察,時間不長,公眾的熱情就開始急劇下降,目前自備購物袋的大多是老年人,年輕人自備購物袋的少之又少。“女兒5歲了,我經常帶她一起購物。如果家裡的大人購物時總是買塑料袋用,那麼孩子們長大后又怎能養成自覺使用環保袋的習慣呢?”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認為,無論是生產、銷售還是使用方,如果因貪圖一時的“白色便利”而至“限塑令”於不顧,其結果隻能是滿盤皆輸——“表面看來,消費者短期似乎得到了方便,受損的卻是長期的生存利益﹔超市等商家雖然賺得了金錢,卻是以推諉責任與傷害環境為代價的”。

  在他看來,治理“白色污染”,沒有什麼比改變人的動機和行為更重要,“用什麼類型的塑料袋,都不如少用、正確使用對環境的貢獻更大”。

  2016年,杭州市環保志願服務總隊發起了“袋暖杭州”行動。志願者們走進超市,向沒帶袋子的市民發放環保袋,並鼓勵他們及時歸還。活動過程中,志願者做了一個小調查,發現每個家庭都有十幾隻閑置環保袋,如果這些袋子能被利用起來,將會有效減少塑料袋的使用率。

  “一個袋子是小事,才幾毛錢而已,但要大家都做起來,就是件大事了。”志願服務總隊隊長孫毅說。

  如今,“限塑令”已實施9年,其間的得失值得人們深思。嚴格監管方式、延長監管鏈條、呼喚科技進步、提升環保意識……未來的路怎麼走有待重新審視。

  在常紀文看來,眼下治理“白色污染”的外部環境正變得越來越有利。“與過去相比,公眾的綠色消費觀念得到了很大提升,踐行綠色生活方式的人群也在不斷壯大,完全可以倒逼生產者和銷售商承擔起應負的社會責任。” (記者 張蕾 葉樂峰)

(責編:張萌、張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