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同濟大學、潤坤(上海)光學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簽署《技術專利轉移協議》,將“高性能激光薄膜器件及裝置”6項發明專利授權轉讓。這項支撐了我國強激光裝置的發明,不在受制於機制體制限制,開始走向產業化。
高功率/高能激光技術及裝置是國防領域的高精尖科技之一,是老百姓搞不懂的深科技。受限於轉化的專業性和專業人才的缺乏,這類技術很難面向市場,民營資本對這一領域的了解也及其有限。為了讓艱深的科技從學校的實驗室走向市場,2015年10月《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修訂后,同濟大學開始嘗試“企業+高校+獨立的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的“三位一體”專業化、規范化技術轉移模式。
這次“深科技”的實驗室“出走記”中,產業化接洽工作持續了將近一年。2016年4月23日,上海高校張江協同創新研究院、同濟大學、潤坤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三方共同簽署《關於高性能激光薄膜器件與裝備的技術成果轉化意向書》。同濟大學與張江研究院隨后簽訂了推進“高性能激光薄膜器件產業化制造平台”項目產業化服務的技術服務合同﹔潤坤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投資成立了潤坤(上海)光學科技有限公司,現金採購該專利技術﹔同濟大學先后制定了一系列促進技術成果轉移轉化的政策,明確了科研人員在技術成果轉化收益中的主體地位。三方共同形成了“企業+高校+獨立的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的“三位一體”專業化、規范化技術轉移模式,也使以上海為核心的長三角地區成為國內首個集研發、中試、生產、服務和人才培養於一體的高性能激光薄膜器件及裝備的產學研緊密結合的“全鏈條”創新中心。
“這是一個成功的案例,我們同時發布了《同濟大學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實施細則》,對科技成果的歸屬、轉化流程、決策制度等作出明確規定,以此激勵師生對科技成果進行后續開發、應用、推廣,形成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同濟大學黨委書記楊賢金說。
細則規定:“學校鼓勵成果完成人以社會經濟發展需求為導向開展科學研究工作,通過學院或第三方中介服務機構及時發現有價值的科技成果並加以培育。院系應對學院教師申請的專利或其他科技成果展開評估,及時發現具有潛在市場價值的科技成果並對外進行重點推介。”
有發掘,有推介,這些激勵政策的效應已經初步顯現,2015年以來,學校實現了“技術入股”“現金轉讓”等技術成果轉移轉化模式,除此次王佔山團隊技術轉讓外,同濟大學海洋科學、新能源汽車等領域科技成果的轉化正在推進中。(黃艾嬌 記者 王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