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屆全國科技館輔導員大賽總體方案

2017年04月18日08:02  來源:人民網-科普中國
 

為進一步落實《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綱要》精神,搭建全國科技館業界的學習交流平台,提高科技輔導員綜合素質和展教水平,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科學技術普及部、中國科技館發展基金會、中國自然科學博物館協會科技館專業委員會決定聯合主辦第五屆全國科技館輔導員大賽。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第五屆全國科技館輔導員大賽,推動科技館展教事業健康發展,完善組織規則和管理制度,依據有關規定,結合大賽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第二條 本方案隻適用於第五屆全國科技館輔導員大賽。

第三條 大賽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倡導有序競爭,鼓勵行業自律,進行適度監管,維護參賽選手及相關各方的權益。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主辦和承辦單位

主辦單位: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科學技術普及部

中國科技館發展基金會

中國自然科學博物館協會科技館專業委員會

承辦單位:本屆大賽由主辦單位按照自願申辦和輪換的原則選定總決賽及各分賽區承辦單位。

第五條 大賽組委會

為確保大賽順利進行,成立由主辦單位和決賽承辦單位主要領導組成的大賽組委會,對大賽實施及比賽過程進行審查、監督和指導。

組委會下設工作辦公室,由主辦方和承辦單位工作人員組成,負責大賽組織實施過程中的各項具體工作。

第三章 職責分工

第六條 主辦單位職責

1.擬定大賽總體方案和展品庫﹔

2.確定大賽各分賽區和決賽承辦單位﹔

3.組建大賽組委會並確定成員組成﹔

4.負責大賽經費的統一管理。

第七條 組委會職責

1.審定各分賽區和總決賽實施方案﹔

2.提供展品庫及各環節相關試題﹔

3.指導、協調、監督大賽的組織實施。

第八條 分賽區承辦單位職責

1.制定分賽區實施方案﹔

2.組織實施分賽區賽事工作﹔

3.負責分賽區相關宣傳工作﹔

4.負責分賽區預賽經費管理﹔

5.組織分賽區的選手參加決賽。

第九條 大賽決賽承辦單位職責

1.組建決賽工作辦公室﹔

2.制定決賽實施方案﹔

3.負責決賽的組織與實施﹔

4.負責決賽相關宣傳工作﹔

5.負責決賽經費管理工作。

第四章 大賽程序

第十條 第五屆全國科技館輔導員大賽分四個分賽區和一個總決賽。分賽區由各分賽區承辦單位負責組織實施﹔決賽在決賽承辦單位所在地進行,由決賽承辦單位組織實施。具體工作程序如下:

1.主辦單位制定大賽總體方案和展品庫﹔

2.主辦單位確定決賽承辦單位和各分賽區承辦單位﹔

3.主辦單位成立大賽組委會和工作辦公室﹔

4.主辦單位向各分賽區支付分賽區專用經費﹔

5.各分賽區承辦單位組建各分賽區組委會和工作辦公室﹔

6.各分賽區制定各賽區實施方案並報大賽組委會審定﹔

7.各分賽區承辦單位組織本賽區比賽並確定晉級決賽名單﹔

8.決賽承辦單位組建決賽組委會和工作辦公室﹔

9.主辦單位向決賽承辦單位支付決賽專用經費﹔

10.決賽承辦單位制定決賽實施方案報組委會審批﹔

11.決賽承辦單位組織決賽工作。

第五章 賽區劃分

第十一條 按照國家行政區劃和各區域科技館數量進行賽區劃分,由大賽主辦方確定各賽區及決賽承辦單位。

四個賽區分別是:

北部賽區(北京,天津,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內蒙古)

東部賽區(上海,安徽,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山西)

南部賽區(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

西部賽區(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

第六章 比賽內容

第十二條 全國輔導員大賽設展品輔導賽和科學表演賽項目。

(一)展品輔導賽

展品輔導賽為個人賽,重點考察選手的輔導基本功與綜合素質。各分賽區和決賽賽制略有不同。輔導賽決賽設模擬觀眾(由各分賽區分別推薦2名未進入決賽的參賽選手,且其所在館無選手晉級決賽)提問環節﹔分賽區是否設提問環節由各分賽區承辦單位決定。

1.分賽區賽制

分賽區賽制分為單件展品輔導賽和主題式串聯輔導兩個環節。

第一輪:單件展品輔導賽

所有選手分為4組,每位選手自選展品(不限50件展品庫)並進行現場輔導。參賽選手可以使用比賽現場提供的小黑板、A4紙等材料繪制相關圖示,並作為輔助手段進行輔導。

每人限時4分鐘,不足時間不扣分,超時扣0.5分。

如自選展品不在50件展品庫內,須是所在館實際展出的展品,請於比賽前一周向承辦單位提交自選展品文字介紹、展品照片(2-3張)以及30秒的展品操作和演示視頻(不允許動畫)。

第二輪:主題式串聯輔導

參賽選手分為2組,分別在賽前1小時拿到大賽組委會提供的從50件展品庫中抽出的6-8件展品說明。各參賽選手自選主題,並從6-8件展品組中至少選取3件展品進行主題式串聯輔導。

每人限時8分鐘,不足時間不扣分,超時扣0.5分。

比賽現場為選手提供黑板、A4紙、筆等材料和道具。

2.決賽賽制

決賽分單件展品輔導賽、知識問答和主題式串聯輔導三個環節。

第一輪:單件展品輔導賽(24名或25名)

所有選手分為4組,每位選手自選展品(不限50件展品庫)並進行現場輔導。參賽選手可以使用比賽現場提供的小黑板、A4紙等材料繪制相關圖示,並作為輔助手段進行輔導。

每人限時4分鐘,不足時間不扣分,超時扣0.5分。

每位選手輔導結束后,從8位模擬觀眾中抽取1位模擬觀眾提問並回答,回答限時1分鐘。

如自選展品不在50件展品庫內,須是所在館實際展出的展品,請於比賽前一周向組委會提交自選展品文字介紹、展品照片(2-3張)以及30秒的展品操作和演示視頻(不允許動畫)。

每組前3名進入第二輪知識問答環節,未晉級選手獲優秀獎。

第二輪:知識問答(12名)

每組第一名選手初始分為2分,其余選手為0分。

所有均為必答題。主持人宣讀題目后,選手反應時間為10秒。

答對得1分,答錯不扣分,必答題限10道,按得分高低選出6名晉級選手。如有同分情況,則同分選手加賽指定題目,答對得1分,答錯不扣分,回答一題統計一次得分,直至選出6名晉級選手。

未晉級的選手獲三等獎。

第三輪:主題式串聯輔導(6名)

參賽選手分為2組,分別於賽前1小時抽取輔導主題材料(可為某一科技事件、科學活動或科技人物等)。參賽選手從50件展品庫中自選至少3件展品,結合抽取的主題材料開展主題式串聯輔導。

每人限時8分鐘,不足時間不扣分,超時扣0.5分。

每位選手輔導結束后,從8位模擬觀眾中抽取1位模擬觀眾提問並回答,回答限時1分鐘。

比賽現場為選手提供黑板、A4紙、筆等材料和道具。

(二)科學表演賽

科學表演賽設“科學實驗”和“其他科學表演”兩個項目。每個項目參演人數應限制在10人以內。

1.“科學實驗”要貼近展廳內日常的科學表演台活動,符合展廳操作和安全規范,有相應實驗或制作過程,展示明確的科學原理。

每個節目限時8分鐘,不足時間不扣分,超時扣1分。

參賽項目僅限使用PPT(可含分段視頻或動畫)輔助,不能使用舞台燈光(不包括場燈和面燈的正常使用和暗場)、全程視頻和配樂﹔不能將視頻作為科學實驗的核心內容。

所有選手統一著大褂(顏色自選),可有適當的肢體動作表演。

項目主要道具佔地面積不得超過2米*1.2米*2米的范圍。

2.“其他科學表演”指除科學實驗之外的表現形式,如科普劇、科學秀和表現科學內涵的歌舞、詩歌朗誦、相聲、脫口秀、童話故事及教育項目等,有較強藝術表現形式,鼓勵形式和手段創新。

每個節目限時8分鐘,不足時間不扣分,超時扣1分。

參賽項目可使用大屏幕(如PPT、視頻)、音樂、音效為輔助表演手段,但不允許以視頻、音樂、音效為主要表現形式。

第七章 評審原則

第十三條 各分賽區和決賽評審組建議由11名專家構成,包括綜合類評委(科技館專家)6名、科學類評委(學校科技教師)3名以及表現類評委(播音、主持類專家)2名。

三類評委分別依據各自評審側重點進行打分:

1.綜合類評委:依據選手整體表現綜合打分,包括科學性、趣味性、輔導理念、輔導方式、適用性及語言表達等,分數佔比70%。

2.科學類評委:依科學性、輔導設計和實施打分,分數佔比20%。

3.表現類評委:儀容儀表、語言表達、舞台表現等﹔佔比10%。

第十四條 各分賽區評審組成員由承辦單位提名並報大賽組委會審核確定,分賽區可選擇是否邀請主辦方參與本賽區評審工作。決賽評審組由主辦方、決賽承辦單位及各分賽區承辦單位商議確定。

各分賽區6名綜合類評委實行互換制度(東部賽區和西部賽區互換,北部賽區和南部賽區互換),科學類評委和表現類評委由承辦單位在當地邀請﹔決賽時,綜合類評委由四個分賽區分別推薦1人(打分實行本館回避),主辦方推薦2人,其它由決賽承辦單位邀請。

第十五條 各分賽區及決賽均需聘請公証機構對比賽結果進行公証。

第十六條 評審組設組長1人,由評委會議推選產生。評審組組長的職責是,主持召開評審組會議,解讀評分標准並商議評審方式,組織評委合議會議﹔如果出現對個別選手的評分有異議等情況,評審組組長應在公証的監督下,召開復議會確定評審意見。

第十七條 分賽區和決賽評審組都應遵循客觀公正、信譽良好、專業權威、組成合理的原則,嚴格實行輪換制度和回避制度。

第十八條 聘請大賽評委時應該明確評委本人和承辦單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並需征得評委本人同意。評委在評分工作中須客觀公正、獨立工作、實事求是地提出評分意見。

參加大賽評審的評委應具備下述條件:

1.具有良好科學道德和聲譽,能全面客觀、公正公平、實事求是提出評審意見,同時具備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2.具有較高的專業知識水平、實踐經驗和較強的判斷能力。原則上分賽區評委須具有中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決賽評委須具有副高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第八章 評分標准

第十九條 展品輔導賽總分100分,評分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一)展品輔導賽

1.單件展品輔導(100分)

由三類評委分別從各自側重點進行打分,並按權重核算總分。

具體評分標准如下:

●展品操作過程描述准確無誤﹔

●科學原理准確無誤,不存在誤解和歧義﹔

●密切結合展品,符合觀眾認知特點和需求,具有針對性﹔

●互動環節設置巧妙有趣,能激發觀眾興趣,有助於引導觀眾對於科學方法、科學思想、科技與社會、人與自然等思考﹔

●重點突出,層次清楚,通俗易懂﹔

●普通話語音標准,口齒清晰無明顯錯誤﹔

●語言生動,語流暢達,語調自然,音量適中﹔

●衣著整齊,精神飽滿,舉止大方得體。

第二輪:知識問答

所有問題均為必答題。

答對得1分,答錯不扣分,必答題限10道,按得分高低選出6名晉級選手。如有同分情況,則同分選手加賽指定題目,答對得1分,答錯不扣分,回答一題統計一次得分,直至選出6名晉級選手。

第三輪:主題式串聯輔導

由三類評委分別從各自側重點進行打分,並按權重核算總分。

具體評分標准如下:

●展品操作過程描述准確無誤﹔

●科學原理准確無誤,不存在誤解和歧義﹔

●輔導過程符合觀眾認知特點和需求,具有針對性﹔

●展品和所選主題高度契合,能清晰陳述展品組的內在聯系,對輔導脈絡結構和相關信息的編排合理,主次得當,邏輯清晰﹔

●互動環節設置巧妙有趣,能引導觀眾觀察、體驗,並引發對於科學方法、科學思想、科技與社會、人與自然等的深層次思考﹔

●普通話語音標准,口齒清晰無明顯錯誤﹔

●語言生動,語流暢達,語調自然,音量適中,語速把握得當﹔

●衣著整齊,精神飽滿,舉止大方得體。

第二十條 科學表演賽總分100分,評分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一)科學實驗

由三類評委分別從各自側重點進行打分,並按權重核算總分。

具體評分標准如下:

●器材使用合理,實驗操作演示過程准確規范﹔

●科學原理或現象表達准確,不存在誤解和歧義﹔

●以科學實驗為主要表現方式,符合觀眾認知特點和需求﹔

●視覺效果和現場表現力強,PPT使用合理,不喧賓奪主﹔

●結構合理,節奏連貫,亮點突出,整體和諧﹔

●作品具有一定的創新性,知識產權無爭議﹔

●語言口齒清晰、表達流暢,形體表演自然大方、協調優美,選手之間分工明確、配合默契﹔

●富有激情與感染力,有效調動現場氣氛。

(二)其他科學表演

其他科學表演節目比賽的評分標准,由評委適當參考科學實驗項目評分標准中的相關條款,在確保科學性、觀賞性、創新性的前提下,對於其創意和表演給予綜合評價,現場不亮分。待所有節目表演結束后,由評審組進行合議,最終產生各獎項。

第九章 獎項設置

第二十一條 各分賽區獎項由各承辦單位自行確定,但決賽名額嚴格按名次及得分推送。決賽獎項設置如下:

1.展品輔導賽

大賽決賽設置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及優秀獎,所有獎項依據選手得分排名確定。

一等獎:2名

二等獎:4名

三等獎:6名

優秀獎:12或13名。

2.科學表演賽

“科學實驗”和“其他科學表演”分別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所有獎項依據團隊得分或評議排名確定。

一等獎:2名

二等獎:3名

三等獎:3名

3.組織獎

用以表彰和獎勵組織表現突出的分賽區承辦單位及決賽承辦單位,獲獎單位數量不限。

第二十二條 獲獎獎勵形式由大賽主辦方和承辦單位確定。

第十章 參賽原則

第二十三條 參賽選手為科技館的在職職工。

第二十四條 以科技館為單位集體組織參賽,分賽區承辦單位可依本賽區情況確定各館展品輔導賽選手數和科學表演賽項目數。

第二十五條 各分賽區入圍“展品輔導賽”決賽名額為每賽區6名,合計24名選手,其中每館入圍決賽人數不超過2人(含)。如決賽承辦單位無選手晉級決賽,該單位可選派1名選手直接晉級。

第二十六條 各分賽區入圍“科學表演賽”決賽名額為“科學實驗”和“其它科學表演”各不超過2項(含)﹔每館入圍決賽項目數不超過2項(含)。

第二十七條 展品輔導賽參賽選手使用標准普通話。

第十一章 行為規范

第二十八條 選手在報名過程中,不得提供虛假資料和信息,由其所在單位審核蓋章。

第二十九條 參賽單位及選手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預評委的評審工作,不得向評委提供饋贈及施加傾向性影響。

第三十條 大賽評審期間,評委不得向他人泄漏比賽相關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參賽單位或個人所贈錢物。

第三十一條 對違反上述規定的單位及個人,取消評審資格或參賽資格。

第十二章 紀律監督

第三十二條 為保証大賽公平、公正、公開,通過聘請公証的形式,監督大賽的全過程,包括程序合理性、評審過程公正性等,發現違紀違規行為及時糾正。

第三十三條 在大賽實施過程中,接到任何投訴或問題的反映,承辦單位要協助公証人員及時進行調查,並協調解決。公証有權要求涉及問題的單位做出相應答復,並督促解決問題措施的執行。如遇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組委會進行反映尋求妥善的解決辦法,確保大賽的實施質量。

第三十四條 如發現公証人員有違紀行為,組委會有權取消公証人員的監督資格。

第十三章 經費管理

第三十五條 大賽經費由主辦單位據具體情況提供主要經費。

第三十六條 大賽經費嚴格專款專用,由大賽主辦單位統一管理,用於分賽區和決賽的組織與實施,要求賬目清晰、透明,遵守國家的有關規定。分賽區和決賽承辦單位須本著節約的原則科學規劃、合理使用。大賽經費隻用於分賽區、決賽賽場布置、設備採購及租用、視頻制作、評審、宣傳、獎勵等賽事活動及參賽選手(含領隊)的住宿、餐飲、市內交通等,不負擔參賽選手的異地交通費用和參賽科技館其他人員(如教練、表演輔助人員、后勤保障人員、觀摩人員等)的住宿、餐飲、交通等費用﹔各參賽科技館在組織選手參加比賽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由各科技館自行承擔。

第三十七條 主辦單位有權審查經費支出情況。

第十四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大賽決賽承辦單位應依據本《總體方案》制定大賽的實施方案,並上報大賽組委會審核備案。

第三十九條 各分賽區承辦單位應依據本《總體方案》,制定各分賽區實施方案,並上報大賽組委會審核備案。

第四十條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一條 本方案由中國自然科學博物館協會科技館專業委員會負責解釋。

中國科技館供稿

(責編:趙鵬(實習生)、張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