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盞孔明燈把飛機逼停?快來看看怎麼回事

專家稱機場淨空區想“清淨”監管需落地

2017年02月06日08:35  來源:科技日報
 
原標題:一盞孔明燈逼停南苑機場航班

不少市民用放飛孔明燈的方式來表達對新年的祝願。(金碩/中新網)

2月4日22時30分左右,民航機務論壇在社交網站發布一則圖文消息稱,北京南苑機場一架飛機遭遇孔明燈,圖片顯示,一架飛機的發動機葉片上挂有一副破損的孔明燈。

據媒體報道,南苑機場方面已証實,2月4日晚確有一航班機組發現發動機攪纏疑似孔明燈物體,導致該航班延誤。航空公司及時調整運力,確保旅客順利出行。后經檢查,涉事飛機無損傷,目前已安排執行任務。

“這種事件發生的概率比較大,因為新年期間會有人在夜間燃放孔明燈。”《航空知識》主編王亞男告訴科技日報記者,目前容易被民航發動機吸入的異物除了自然存在的飛鳥,主要就是孔明燈和無人飛行器。

“像風箏這類物體一般不會距離操作者太遠,安保人員一旦發現可以及時處理。孔明燈隨風飛行,比較難控制。”王亞男說,孔明燈被吸入雖不至於立刻產生災難性后果,但裡面的鐵質材料會打傷發動機葉片,使其工作狀態不穩定,嚴重時可能會導致飛機停飛。此外,孔明燈裡的蠟燭等易燃物會造成發動機小范圍失火。

“無人飛行器的情況更嚴重。”王亞男介紹,全球范圍內,因吸入或與無人飛行器相撞導致的民航事故不少,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帶來很大的經濟損失。

據了解,2月3日下午3時左右,深圳機場有3個航班機組報告在起飛及落地過程中發現不明升空物,期間深圳機場部分進出港航班運行短時受到一定影響,公安方面正在對此做進一步調查,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無獨有偶,2月2日,四川綿陽機場剛發生了不明飛行物導致航班延誤事件,上月在杭州也發生了無人機“直逼”民航客機事件。不明飛行物成為航空安全的一大隱患。

王亞男說,目前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已相對完善,接下來可能需進一步落實無人飛行器實名制。根據《民用機場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第七十九條相關規定,如有在機場淨空區“放飛影響飛行安全的鳥類、升放無人駕駛的自由氣球、系留氣球和其他升空物體等行為的”,由民用機場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等也有相關規定。

盡管上述文件的出台有助於強化無人機進一步監管,但目前仍存在監管難以落地的難題。一位航空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由於無人機飛行過程中與人分離,機場警方很難找到飛行器主人。王亞男表示,目前我國大型無人飛行器已實行實名制,正在考慮擴大范圍。

而對於燃放孔明燈等行為,王亞男說,隻能側重於引導民眾不燃放尤其是在機場上風口燃放。但他同時認為,從法律上來講,飛機所有者是可以追究燃放者責任的,“一旦發動機葉片損壞,修復費用可能高達50萬元甚至100萬元,如果真追究責任,遠不是罰款那麼簡單。如果有這樣的案例,也會對民眾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記者操秀英)

(責編:趙鵬(實習生)、張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