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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電動車走俏 該禁“上路”還是給“出路”

2016年05月31日08:37  來源:燕趙晚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小型電動車走俏 該禁“上路”還是給“出路”

  行業標准和監管缺失,數量迅速擴張,可能造成城市交通管理的“破窗效應”

  時速60公裡以內、乘員不超過4人、總質量不超過1200公斤……近年來這樣的四輪小型電動車持續“走俏”,業內估算目前市場保有量約為200萬輛。這樣風靡市場的電動車卻游離於監管之外。專家指出,此類車輛行業標准和監管政策的缺失,再加上數量迅速擴張,可能造成城市交通管理的“破窗效應”,建議盡快為小型電動車指明“出路”。

  “走俏”背后:“三不管”、價格低

  一組數據令人心驚:從2011年至2013年10月,北京市涉及“代步車”等車輛的交通事故發生757起,傷858人,死亡136人。然而,這樣的車輛在一些地方卻“大有市場”。

  山東是小型電動車的主要產地之一。據山東省汽車行業協會不完全統計,去年全國小型電動車產量約為70萬輛,其中山東省主要小型電動車企業產量達到34.7萬輛,同比增長53.7%,產量連續三年增長超過50%。

  記者調查發現,這種電動車主要風靡在城市交通的“最后一公裡”。一些人口密集的小區距離公共交通車站較遠,有些人不願意坐黑摩的,隻能選擇電動車就近代步。再加上此類車輛不限號、體積小,在城市邊緣地帶使用更加頻繁。

  然而,產量和使用量快速增加的背后,卻有隱憂。這種車輛因“不用上牌照、不需駕照、沒有保險”而被稱作“三無”車輛,對正常道路交通造成一定干擾。此外,由於我國尚沒有針對這種車型的行業標准,生產質量參差不齊,存在安全隱患。

  “別說扣車、拘留了,剛把車攔下來有的老人就情緒激動,說小型電動車既然可以生產、銷售,為什麼不讓使用。”北京一名一線交警說。

  無標准、執法難,助長“作坊式”生產

  近年來,老年代步車等小型電動車在我國城鄉市場走俏,數量已相當於一個中等規模城市的機動車保有量,但是關於小型電動車“合法化”的討論一直沒有停止。

  一些人認為小型電動車作為純電動車的一種,符合國家節能政策且能夠滿足中低收入群體需求﹔也有人認為小型電動車對於電動汽車行業技術升級的貢獻有限,且在城市需要佔用大量道路資源會加重擁堵,應該予以取締。不可忽視的是,小型電動車行業發展的不確定性正在增加。

  安全隱患凸顯。由於低速電動車不上牌,行駛過程中佔用機動車道、闖紅燈、隨意並線、逆行等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時有發生。

  作坊式”企業惡性發展。由於小型電動車未列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目錄,生產企業紛紛以“電動觀光車”“老年代步車”“電動助殘車”等名義生產銷售。但是缺標准也助長了“作坊式”電動車惡性發展。

  上路管理遭遇難題。2013年北京市交管部門明確,電驅動或者燃油驅動的四輪“老年代步車”按照機動車管理,車輛需要上牌,駕駛人需要持照。但這一規定難以落實,問題就在於這類車輛未列入國家《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目錄,不能上牌照。

  改變無序狀態 “一禁了之”不現實

  “對小型電動車‘一禁了之’是不現實的。”中國工程院院士楊裕生認為,小型電動車的發展能夠促進電池、電機、電控等相關產業的成熟,也能夠為自主品牌電動汽車積累技術和人才。他建議,將低速小型電動汽車從汽車管理的體系中單列出來進行管理,結束生產和使用的無序狀態。

  魏學勤認為,大型車企瞧不上小型電動車微薄的利潤,而願意生產小型電動車的摩托車、汽車配件企業又不具備生產資質,這直接導致了小型電動車無序競爭、野蠻生產。他建議,我國對小型電動車的監管應當從管理企業轉為管理產品,避免不合格的產品流入市場。 據新華社

(責編:張希、李璐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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