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绝大多数都为20~40岁的女性,此阶段正好是女性结婚生子的年龄。很多女性停药或不用激素药的情况下,她们都在想一件事,那就是能不能生宝宝。
医生给予的建议就是,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可以生宝宝,但是有前提条件。
首先要稳定病情,也就是医生常说的病情缓解。对于育龄期的年轻女子,医生建议病情控制稳定(缓解)一年,不能少于半年。因为病情是会影响宝宝的质量也会影响患者的自身安全。第二点,对药物本身也是有要求的,什么药物可以用,什么药物不可用。
比如糖皮质激素,在妊娠期间是可以用的,但是它的剂量和种类是有限制的。再比如醋酸泼尼松,每天10毫克以下的剂量是不通过胎盘,对胎儿没有影响。种类也要有所选择,不能用含氟的激素,含氟的激素是可以通过胎盘影响到胎儿的,影响胎儿肾上腺皮质轴的发育。
另外,对于抗疟药硫酸羟氯喹,已经有大量的临床实践或发表论文证明此药物对胎儿没有影响。免疫抑制剂也有一部分对胎儿没有影响,比如说硫唑嘌呤、环孢素。
女性容易得这种疾病,与女性的雌孕激素失衡有关系。怀孕的早期和怀孕的晚期,体内的雌孕激素是有变化的,所以妊娠对母亲的危害可能比对胎儿的危害要大。由于分娩前后体内激素变化激烈,使得患者病情加重,更有一些人的红斑狼疮就是在分娩以后发现的。
我们建议患者病情稳定再怀孕,就是为了避免孕早期病情加重。在怀孕和分娩阶段,要有特定的产科和风湿免疫科联合监测,治疗狼疮的药物什么能用,什么不能用。在分娩前后,需要调整激素,比如用三天大剂量激素,让病情不复发,这样使其分娩过程中病情稳定,也是需要多学科的配合。
本文由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风湿免疫科副主任,主任医师苏茵教授进行科学性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