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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湖北、陝西等地宣布取消固定分時電價——

分時電價,漲落跟著市場走

本報記者 廖睿靈
2026年05月26日08:15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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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湖北省荊門市東寶區轄區,電力檢修人員對二百二十千伏南橋變電站進行檢修作業,保障供電設備安全穩定運行。
  黃 林攝(人民視覺)

  近年來,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同心縣積極推進儲能電站建設,持續提升區域電網調峰調頻能力,助力綠色發展。圖為當地供電公司的工作人員在同心縣妙嶺1GW/2GWh新型鎳氫混合共享儲能示范項目現場對變壓器進行巡檢。
  新華社記者 楊植森攝

  今年以來,國內電力市場迎來新變革:貴州、湖北、陝西等地宣布,取消固定分時電價。這意味著電費何時貴、何時便宜,不再由當地政府部門統一規定,而是跟著市場行情走。

  我國執行固定分時電價機制已久,這些地方為何在此時把“電費分時定價權”交給市場?這背后折射出怎樣的電力市場變革?對老百姓用電有什麼影響?

  

  為何改革?

  ——電力結構變化導致固定分時電價“價格失真”﹔省級電力現貨市場基本全覆蓋,更能反映價格信號﹔政策出台指引改革方向

  固定分時電價,在我國已有40多年歷史。

  據介紹,固定分時電價機制,是由主管部門統一確定的電價調控機制。根據電網負荷的變化,有關部門將一天中的用電分為高峰、平段、低谷等固定時段,並設定相應的固定價格浮動比例。

  按照固定分時電價機制,白天用戶用電多,這屬於用電高峰,電費較貴﹔夜裡用電量少,屬於低谷時期,這時候的電價就相對便宜。設置固定分時電價,目的就是通過成本機制引導用戶錯峰用電,保障電網安全。

  這套制度執行已久,的確發揮了很大作用。“然而,目前電力系統供需格局和電源結構發生了根本性變化。隨著‘雙碳’戰略推進,風電、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快速增長,重塑了電網供需曲線,原有的固定分時電價採用固定的時段劃分模式,已不能靈活適配新能源高佔比的新型電力系統特征。”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規劃發展部副主任韓放告訴記者。

  舉例來說,在一些新能源發電佔比較高的地區,中午時段陽光大好,光伏發電出力多,供應給電力市場的電多了,相當於商品不稀缺,價格理應相對劃算。但按照原本的固定分時電價機制,仍把中午時段劃分為用電高峰,電價偏貴。這時候,價格信號就失真了——該便宜時不便宜,該貴時不貴,未能真實反映市場供需關系。

  固定分時電價“過時”的另一個原因,在於我國已建立起一定范圍的電力現貨市場。

  去年底,我國省級電力現貨市場實現基本全覆蓋,成為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初步建成的重要標志性成果之一。電力現貨市場如同“電力股市”,通過實時競價,形成准確反映當下電力供需情況的真實電價,引導電力資源在全國范圍內高效配置。

  “相比固定時段分時價格,現貨價格信號更加精准、靈活。”韓放說。一些地方取消固定分時電價,更能暢通電力“批發市場”與“零售市場”之間的價格傳導,引導用戶根據實時價格變化,調整用電行為。

  政策走向也是地方取消固定分時電價的大背景。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發布的《電力中長期市場基本規則》(以下簡稱《規則》),對直接參與市場交易的經營主體,不再人為規定分時電價水平和時段。“這一政策調整旨在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推動電價從‘行政核定’向‘市場形成’深度轉型。”韓放說。

  總的來說,多地取消固定分時電價,是電力市場發展的結果,更傳遞出鮮明信號:讓電價形成機制從“計劃主導”邁向“市場形成”。

  怎麼改?

  ——目前主要分“全覆蓋”和“分步走”兩類﹔長遠看,各地將逐步走向全覆蓋市場化分時電價

  電力市場規則變了,地方在具體執行時又如何推進?

  記者梳理發現,目前,國內已有貴州、河北(主要為河北南網)、湖北、陝西、吉林、雲南、重慶、遼寧、河南等地明確取消固定分時電價。韓放告訴記者,觀察已宣布取消固定分時電價的地方政策,其執行辦法主要分“全覆蓋”和“分步走”兩種。

  全覆蓋模式,以湖北、陝西等市場為代表,售電公司代理零售用戶全部納入,終端分時電價由市場交易價格傳導形成。

  比如,陝西電力交易中心發布的《關於2026年陝西電力市場交易相關重要事項的提示》提到,2026年市場化用戶(批發用戶、零售用戶)分時價格不再執行峰谷浮動政策,售電公司代理用戶電價將主要由市場內全部售電公司與電廠間的批發均價傳導形成。該提示專門指出,“最低電價將主要出現在中午光伏大發時段,請各市場化用戶關注價格趨勢變化,調整用電習慣”。

  “全覆蓋模式價格信號統一清晰,可以快速打通批發、零售兩側價格傳導,高效引導用戶優化用電。當然,對售電公司市場運營、風險控制能力要求也較高。”韓放說。

  “分步走”模式,則採用漸進式改革,保留部分行政分時電價兜底約束,推出多元用電套餐,設置改革過渡期,逐步提升市場化分時電量比例。

  以廣東電力交易中心發布的《廣東電力市場2026年交易關鍵機制和參數》為例,對10kV及以上工商業用戶,鼓勵直接參與市場交易﹔10kV以下工商業用戶,具備條件的,可自主選擇直接參與市場交易。這意味著其電價告別政府固定標准,轉向隨市場調整。而未主動參與交易的,視同市場購電用戶,按照保底售電有關規定執行。

  “‘分步走’的方式兼顧了不同用戶用電需求和風險承受能力,相對平穩可控。”韓放說。目前,國內各地電力市場建設進展不同,售電主體市場運營和抗風險能力差別較大。全覆蓋模式,適用於現貨市場較穩定、市場主體成熟,抗風險能力較強的地區。“分步走”循序漸進式,則能有效兼顧改革推進與市場穩定。

  “長遠看,全覆蓋是電力市場化改革的方向。隨著電力市場建設完善、用戶市場化意識提升、售電行業專業能力成熟,行政分時電價將逐步退出零售市場,各地將逐步走向全覆蓋市場化分時電價。”韓放說。

  啥影響?

  ——引導儲能等行業“憑真本事吃飯”﹔短期內不影響普通用戶電價水平,長期看,將以價格信號引導用戶合理規劃用電

  業內人士提醒,理解“取消固定分時電價”,要避免兩個認知誤區。

  誤區一:固定分時電價取消,不意味著用電不再有“峰谷”之分,也不代表不再有“分時電價”,核心是讓市場反映電價信號。

  根據《規則》,分時電價水平和時段不再“人為規定”。但在用戶側,客觀上仍存在用電高峰和低谷期。因此,取消行政化的固定分時電價后,也要考慮相關的配套保障。

  “售電公司可通過精細化套餐設計,把電力批發市場的分時信號精准傳導給用戶,讓用戶尤其是大工業用戶逐步適應價格信號,引導工商業用戶主動調整生產方式、優化用能策略,實現更精准、更靈活的削峰填谷。”韓放說。

  誤區二:電價告別“政府部門定”,並非有關主管部門“徹底退出”。反而,政府部門要更好發揮引導作用。

  首先,根據《規則》,對電網代理購電用戶,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仍將“統籌優化峰谷時段劃分和價格浮動比例”。這部分用戶,主要指未直接參與市場的中小工商業用戶。其次,政府雖不再核定用電峰谷具體時段、價格,但仍要發揮制定市場交易規則、設定交易限價、監督市場公平等作用。另外,政府還將持續保障民生用電,確保供用電安全。

  從市場參與主體看,此前執行固定分時電價,帶來了相應的市場機遇。比如儲能,在原本固定的用電低谷時充電、白天電價高時放電,吃中間的固定價差。現在,固定電價機制逐步取消,對這部分市場主體有何影響?

  “政策落地后,的確對江蘇、浙江、廣東等之前用戶側分時電價較高的工商業儲能,以及河北等地中長期市場固定分時價差較高的電網側儲能收益影響較大,部分省份電站收益下降約50%。”中關村儲能產業技術聯盟高級政策研究經理張佳寧告訴記者。

  電力市場改革,短期內帶來行業陣痛,但也給儲能電站轉向多市場、多場景、多收益疊加的新發展模式創造了機會。

  “儲能電站‘峰谷套利’的核心邏輯並未改變,但實現這一邏輯的投資模型和運營模式,需相應迭代升級。”張佳寧說。此前,儲能電站依托固定分時電價,獲取穩定的峰谷價差收益﹔現在,電站需主動研判市場供需、制定科學運營策略,憑借專業運營能力,精准捕捉動態峰谷時段,最大化挖掘套利空間。

  以用戶側儲能為例,張佳寧建議,其應轉型成為用戶綜合能源管家,通過AI管理系統,在現貨市場捕捉電價波動,提供復合型服務降低用戶綜合用能成本。電網側儲能,要從“價差依賴”轉向“系統價值+容量價值”,通過參與電能量市場、輔助服務市場、容量機制實現多收益疊加。電源側儲能,在取消人為制定分時電價、新能源全量進入市場后,應更好發揮新能源電站“穩定器”作用,聯合參與市場提高整站競爭力。

  總體看,這輪電力市場改革更突出“市場導向”,引導儲能等行業更“憑真本事吃飯”。而對普通用戶來說,取消固定分時電價,短期內並不影響其電價水平。長期看,將以更精准的價格信號,讓用戶合理規劃用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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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喬璐、孫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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