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春日,春在何處立?(節氣趣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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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今年2月4日是立春日,我們又迎來了新一輪四季交替的開始,不少人或許已經期待著氣溫回暖、春暖花開。不過,按照氣象學的季節衡量標准,常年立春時,中國93%的陸地面積仍然屬於冬季。這個氣溫尚低的日子,為何能代表“春天的開始”?
中國古人觀察、認知並制定二十四節氣,是以黃河中下游地區的天象、氣溫、降水和物候的時序變化為基准的,界定冬春的標識則是水的封凍與解凍。在幅員遼闊的中華大地上,南北方氣候差異較大,同一節氣在各地的物候表現各有不同。按照氣象學的入春標准,日平均氣溫連續5天穩定達10攝氏度以上即為入春,而在立春時節,中國的廣東、廣西以及雲南中南部、福建東南部等地往往已經入春,其他地區還需時日才能明顯感受到春天的氣息。
那麼,立春對我們的生產生活有何參考價值?
中國氣象局二十四節氣重點開放實驗室副主任隋偉輝提到,從科學定義上看,太陽到達黃經315度時即為立春,通常出現在每年的2月3日至5日,時間相對固定﹔而從氣候、物候的規律經驗總結和文化習俗上看,立春的內涵既有傳承又有動態發展。
不同時代、不同地區的百姓結合生產生活實踐,不斷賦予立春貼近實際的解讀,比如與節氣相關的諺語,是實用的本地化指導。“立春一年端,種地早盤算”,提醒農民在回暖前就做好農事安排﹔“春捂秋凍”則提示人們倒春寒現象,注意保暖,逐步適應天氣變化。關於氣候特點,黑龍江、吉林等地說“打春別歡喜,還有四十(天)冷天氣”,江浙一帶說“立春晴,一春晴﹔立春雨,一春雨”,反映出不同地理環境下人們對立春時節氣候規律的把握,折射出節氣凝結著的時間智慧及其深厚意蘊。
立春的精神氣質是人們對融融春意的向往和對一年好景的期盼。這反映出節氣文化已經浸潤到人們的日常生活中,體現出中國人尊重自然、順天應時和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因此,即便入春進程不同,身處不同地域的人們不能同步邁入氣象意義上的春天,但依然可以共享迎春的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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