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評:兒童唇膏宣傳“食品級” 商家不能揣著明白裝糊涂
中新網北京1月27日電(記者 查志遠 實習生 劉曦)據人民網江蘇頻道、新京報等媒體報道,嬰童護理品牌品牌戴可思在其兒童唇膏宣傳中使用“食品級”表述,涉嫌違反《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被當地監管部門立案調查。隨后,企業對外致歉,並撤回了相關宣傳內容。
這並非該品牌首次因宣傳問題被處罰。此前,戴可思旗下多款產品就曾因虛假宣傳“孕婦可用”“根源修護”等內容,被監管部門認定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並處罰。
放眼行業,部分兒童化妝品也曾因夸大安全屬性、濫用專業概念,被點名整改。概念“踩線”,並不是第一次出現。
2022年,國家藥監局發布公告,對“小金盾”標志作出提示:“‘小金盾’不是產品質量認証標志。化妝品包裝上標注‘小金盾’,僅說明這個產品屬於兒童化妝品,並不代表該產品已經獲得監管部門審批或者質量安全得到認証。”
相關部門明令禁止的表述,為何仍會反復出現?是個別失誤,還是營銷邏輯本身出了偏差?
從規則層面看,“食品級”並非營銷修辭,而是明確的法律禁區。《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規定,兒童化妝品標簽不得標注“食品級”“可食用”等詞語或者食品有關圖案。國家藥監局也曾指出,“‘食品級’化妝品是對消費者的誤導”。換言之,這類表述不存在模糊空間,更不是可以游走其間的灰色地帶。
此外,“經口無毒”並不等於“食品級”。經口毒性測試只是化妝品安全評估的一種手段,目的在於降低誤食風險,其標准與食品安全體系並不相同。但在營銷語境中,這類術語一旦被簡化傳播,極易被消費者理解為“可以吃”或“接近食品安全標准”。對普通家長而言,這種概念混用,本身就具有明顯的誤導性。
更值得警惕的是,類似問題屢次出現,很難用一句“推廣人員理解有誤”輕輕帶過。
從搜索頁面到商品詳情,從不同產品到不同平台,反復踩線更像是一種對合規邊界的試探。
營銷可以創新,但邊界必須清晰。企業有權強調產品優勢,卻不能建立在概念混淆之上。合規不應停留在事后撤回和致歉,更應體現在事前審核與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之中。
兒童用品不是營銷概念的試驗田。“食品級”不是賣點,更不該成為反復試探法律底線的工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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