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因疫情隔離 孩子怎麼辦?民政部:及時發現做好救助
近日,民政部辦公廳下發通知,要求做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造成監護缺失的兒童救助保護工作。
通知明確,各地要指導本地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在鄉鎮(街道)、村(居)民委員會統一部署下,及時發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造成監護缺失的兒童,包括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確認感染、疑似感染或需隔離觀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因防疫抗疫工作需要以及其他因疫情影響不能完全履行撫養和監護責任的兒童,第一時間向所在村(居)民委員會、鄉鎮(街道)報告相關信息,及時協調解決問題或報告反映困難。
通知指出,要根據因疫情影響造成監護缺失的兒童自身和家庭狀況,分類做好臨時照料服務。對在由指定地點進行隔離醫學觀察或診斷期間的兒童,要跟進了解相關情況﹔對確認非感染或已過觀察期而監護責任未落實或一時難以落實的兒童,要協調鄉鎮(街道)、村(居)民委員會落實臨時照料,或由民政部門承擔臨時監護責任。
通知強調,要加強對因疫情影響造成監護缺失的兒童救助保障工作,指導各地及時將其納入救助保障范圍,對於符合條件的,及時落實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困境兒童保障政策,確保生活兜底保障到位。疫情防控期間符合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兒或其他困境兒童申請條件的,要優化簡化審核審批程序或先保后補,做到當月審批,當月發放。
通知要求,各地要依托地市級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等方式開通因疫情影響造成監護缺失的兒童救助保護熱線,及時響應有關線索,做好臨時照料咨詢、轉介服務、個案跟蹤、資源鏈接等工作。
通知強調,地方各級民政部門要依靠當地聯防聯控機制,充分發揮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領導協調機制作用,加強部門溝通協作,保証信息通暢,確保緊急問題在第一時間得到處理,幫助因疫情影響造成監護缺失的兒童及其家庭順利渡過難關。 (朱紫陽、江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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